海外臺灣學校110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聯合公告簡章

海外臺灣學校110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聯合公告簡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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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需缺額:小學部2名

基本條件:
1.具有前往海外臺灣學校服務的熱忱,能適應海外生活。
2. 具有5年以上教學經驗,且年齡限於55歲以下
(民國55年8月1日以後出生)。
3. 如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、33條或教師法第14條各款情事之一
者不得報名,倘報名時未發現,於聘用時仍應予解聘。

 

報名方式:

1.有意參加本學年度商借的教師,請附以下資料:
(1)甄選報名表
(2)教師簡歷及自傳
(3)教師商借同意書(商借教師甄選報名表與校長同意書)
(4)學經歷證件
(5)最近三年成績考核通知書
(6)教師證書
(7)教學績效資料
以上資料請以 PDF 檔或 JPG 檔 Email 至本校承辦人信箱:
yvonnet0929@gmail.com 教務處蔡錞麒主任
sts.yay@gmail.com 人事室林天亮組長
2.報名截止日期:110 年 4 月 23 日(星期五)中午 12 時。